【概要】战略联盟是企业构建自身发展战略的一种最重要方式,也是企业提供竞争优势的一种最重要来源。但是战略联盟的失败率却很高,本文指出其中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联盟企业的机会主义不道德。本文首先对战略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产生的原因展开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防止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的涉及对策。
【关键词】战略联盟;机会主义不道德 【Abstract】Strategy alliance is that enterprise realizes oneself one kind of important way of development strategy, is also that enterprise gains one kind of important source of competitive edge. But strategy alliance miss ratio height,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think that important one cause among them is alliance enterprise opportunism behavior but very much. The cause that opportunism behavior produces in alliance has brought forward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to strategy first on the analysis being in progress, here basis keeping watch the alliance middle opportunism behavior relevance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Strategy alliance; Opportunism behavior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略联盟获得了快速增长的发展。虽然战略联盟早已沦为企业茁壮发展壮大的一种最重要方式,但是战略联盟的失败率却很高。斯皮克曼等(1997)认为,根据战略联盟成绩数据预测战略联盟失败率为60%。蒋国平(2001)指出战略联盟的失败率约在50%~60%之间。
虽然理论上谈,战略联盟能在共同利益下既能避免机会主义不道德和各种谈判监督成本又能避免一个企业内部化不道德带给的和它的专业能力不相容或者高昂的管理费用,但是由于受限理性及契约的不完善性等原因,战略联盟中仍有可能再次发生许多机会主义不道德最后造成联盟告终。本文指出战略联盟告终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联盟中的机会主义不道德。因此,对战略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产生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明确提出适当的管理对策变得尤为重要。
1 战略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的成因 1.1 联盟企业的受限理性。 受限理性的概念最先由西蒙明确提出。传统经济理论中指出人是具备几乎理性的,即具备无限的理解能力和计算能力,能在等价的条件下作出拟合的决策。
但是西蒙指出由于人们的理性受到了信息传播能力、信息传播效率及拒绝接受信息的能力等容许,人们不有可能具备几乎理性而不能具备受限理性。由于受限理性的不存在,联盟各方都无法在事前获得他方的所有涉及信息,也无法预测战略联盟中各方的不道德及其后果,战略联盟的最后的收益及其产于状况也无法几乎知悉。
因此,战略联盟的各方在事前无法几乎搜集到和联盟契约决定涉及的所有信息,也无法预测未来事件的各种变化从而制订有效地的应付方案,也无法制订合理有效地的利益分配方案以均衡各方利益鼓舞各方的希望,从而为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的经常出现留给了空间。 1.2 联盟企业间信息的不对称性。 战略联盟本质上是企业间为了共同利益而结为的一种分享和协作关系,它是介于市场和企业的中间的组织形态。
要构建战略联盟的共同利益,联盟企业间必需展开信息的分享,只有取得信息的分享才能取得彼此的信任和通力协作。但是,很多情况下,联盟企业间无法构建信息的充份的分享。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到,有可能不向联盟伙伴发布某些信息,甚至有可能对信息展开变形和改动,散播不现实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性减少了战略联盟决策和行动的不确定性,从而造成了风险的减少,风险的减少毁坏了契约的有效性,从而有可能造成联盟中企业的机会主义不道德。
1.3 联盟合约的不完全性。 合约可以分成几乎合约和不几乎合约。几乎合约是指精确地叙述了交易在未来有可能经常出现的所有情况,并且规定了每种情况下合约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的合约。
几乎合约拒绝当事人能意识到合约过程中一切有可能再次发生的情况并事前就作好决定,同时拒绝缔约方自觉遵守合约的条件。在战略联盟中,联盟的各方都面对着受限理性、外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所以,要签订一个包括意识到联盟中经常出现的所有问题并事前作出完好无损决定的合约也是不有可能的。
1.4 联盟各方利益的差异性。 对于有所不同的企业来说,重新加入战略联盟的动机各有不同,如有的企业是为了分享盟友的销售渠道资源,有的则是为了取得某项关键技术,有的有可能是为了取得市场方面的信息等等。企业之间利益动机的差异越大,产生机会主义不道德的可能性就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国内企业开始和国外企业重新组建战略联盟,目的是为了用自己的渠道优势来换回得国外企业的先进设备技术,如2004年的波导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战略联盟。双方在联盟协议中规定波导公司可以全面使用西门子公司的技术,西门子公司的的手机在波导的销售渠道里销售。
虽然事前规定了严苛的掌控机制,但是波西联盟最后还是告终了。联盟各方利益的差异性造成各方彼此动机差异,如果缺少充足的信任,那么这样的联盟必定是不会告终的。 1.5 联盟监管机制的缺失。
要使战略联盟发挥作用,必需对战略联盟展开有效地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的监督和管理还包括几个方面: 1.5.1 成员企业的筛选。
即能对重新加入联盟的企业展开有效地的评估,还包括企业的财务、技术、管理等基本情况及重新加入联盟的现实动机。 1.5.2 签定较好协商各方利益的联盟协议。
因为有所不同的企业重新加入战略联盟的动机有所不同,只有协商好各方的利益才能确保联盟企业需要共同努力来为联盟整体利益希望。 1.5.3 展开有效地的交流和协商,保证联盟协议的实行。
1.5.4 有效地的监督各方的不道德,及时对不合理不道德展开阻止并实行惩罚。虽然展开有效地的监管需要尽量避免机会主义不道德,但是由于受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原因,做以上几点是十分艰难的。联盟监管机制的缺失减小了联盟企业实行机会主义不道德的可能性。
2 防止战略联盟中机会主义不道德的策略 2.1 创建有效地的自由选择机制。 Orbell和Dawes(1993)年认为,管理机会主义不道德的最必要的方法是自由选择合理的交易伙什,这种交易伙伴一般来说是趋向于对特定的任务使用合作的态度而不是使用机会主义的不道德。要对联盟伙伴展开有效地的自由选择就必需创建一定的自由选择标准。
自由选择标准的创建要根据企业发动战略联盟的性质或是战略联盟的所期望超过的目标来确认,基本应该还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管理水平、重新加入联盟的现实动机、合作的可能性及可信任程度等等。同时还要留意联盟企业之间资源的互补性程度。Oliver(1990)指出,较高程度的互相依赖性是战略联盟构成的一个必要条件,它为战略联盟的创建获取了合法性。
战略联盟本质上是企业为了联合的利益而结为的分享和协作的的组织,而资源的互补性需要强化联盟企业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从而不利于增加联盟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壮烈牺牲共同利益而实行机会主义不道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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