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住于核心地位,是联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兵火看,其起源较晚,而且复杂多变。其演进大体可分成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办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黄帝至西周时期为萌芽期。在史书中,这世纪末有数宰相名称如“互为”、“百揆”、“伯”的记述。这些职位实际有数辅助君王处置政务的职责,但仍未作为月官称之为,所以也还谈不上创建宰相制度。
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制国家,天子封地他的宗族成员后,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没隶属于关系。天子只首府王畿地区,诸侯国对天子没交税的义务,中央的财政开支靠王畿地区获取,诸侯国只是上贡,递一些土特产品;再就是军事义务,时逢有战争,天子可以借出诸侯国的军队,除此之外再行没别的关系。在西周以前那种政治形态下,不有可能产生宰相制度,所谓国家实质上是大家族,天子就是大家族的首领,身边只必须少量家族最重要成员和近亲协助处理事务才可,确实核心的行政运转体系在卿大夫那里,明确权力是在家臣手中,家臣是处置家族事务的总管。
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下,不必须也不有可能产生一个很系统的中央管理体系,更加不有可能创建起确实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权力的兴起和后来的中央政府的兴起都可以追溯到这世纪末的家臣制度。春秋至秦为创办期。这世纪末,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再次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变化有:(1)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构成了以官僚体制居多、世卿世禄辅的政治体制。
(2)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所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开始创建,构成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锐意的体制。(3)中央集权开始构成。
因为政事多样,国君一人无法应付,就经常出现了以宰相派的朝官集团。为适应环境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必须,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广泛成立相职,创建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各国招贤纳士,选贤用能,一批贤相名宰应运而生,活跃在周秦之际社会剧变的历史舞台上。
经过几百年的实践中,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原始成熟期的宰相制度之后水到渠成,月创办,沦为后世沿用尊卑的自定义。春秋时期,以世卿、世大夫掌权,当时所称的互为,渐渐沦为一个相同官名。到了战国,世卿制度被超越,相职在诸侯国内广泛设置。丞相作为官称之为,始自秦国,后来也被他国使用。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广泛实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之后奠定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沦为月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用统一前的称谓,称之为“丞相”。
秦朝开始实施一相制,也曾改置左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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